学位工作

当前位置:首页>>学位工作

关于做好2019/2020学年度优秀博士、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21-09-24   浏览次数:0

 各学院、研究生导师和研究生: 

为加强公海会员研究生创新能力的培养,提高公海会员研究生培养质量,同时选拔优秀博士、硕士学位论文参加河北省优秀学位论文评选,依据《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/2020学年度全省优秀博士、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》(冀教研[2021]7号)及《关于印发555000a公海会员中心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及奖励办法》的通知》(冀医学位〔2021〕7号)文件精神,公海贵宾将组织2019/2020学年度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申报条件

(一)参加本次评选的学位论文为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在公海会员获得学位的论文(涉密的博士、硕士学位论文不得参评)

(二)申请优秀博士、硕士学位论文所提供的科研成果要求:

1、参加评选的硕士学位论文必须在本学科领域有新的见解,并取一定的科研成果;参加评选的博士学位论文选题要有深度,论文能提出独特的见解,并取得较高水平的科研成果;

2、所提供科研成果包括高水平学术论文、专利、奖励等,科研成果必须与学位论文内容一致。

二、推荐名额

省级优秀学位论文的推荐名额:优秀博士学位论文39篇;优秀硕士学位论文28篇(学硕10篇、专硕18篇)。

三、材料报送及审核

(一)《河北省优秀学位论文推荐表》纸质及电子版(见附件1、2单位承诺及推荐意见栏无需盖章)。

(二)与推荐表中所填成果对应的证明材料和学位论文评议意见书复印件(学校档案室可以提供)。成果为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,证明材料须提供刊物封面、目录及学术论文复印件;若为审批后的奖励或专利,只需提供获奖证书或专利证书复印件。SCI文章需提供收录检索报告。推荐表中最多只能填写5项已经公开发表或审批的代表性成果;各项成果均应与学位论文内容密切相关,并能反映学位论文水平,且为攻读学位期间及获得学位后一年内获得(截至2021年8月31日);要准确填写推荐表中各项成果的查询信息,确保按此查询信息能查询到相应成果,以便于专家评议时核查。

(三)原存档论文或其复印件,双面打印或复印件。

   上述需要提交的材料(一)至(二)项按顺序装订成册,(三)项单独装订,各报送一式1份。同时按照(三)、(一)、(二)的顺序报送为一个PDF文档扫描件(命名规则见附件3)。以上材料请于2021年9月29日中午12点前报送至公海贵宾会员检测中心(电子版扫描件发送至83908812@qq.com)。

四、所有提供材料真实可查,如有弄虚作假、违反规定者将取消有关论文的参评资格,并按规定予以处理。

 咨询电话:0311--86266765

附件1:附件1河北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推荐表.doc

附件2:附件2河北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表.doc

附件3:优秀博士、硕士学位论文文档命名规则.doc


555000a公海会员中心-公海贵宾会员检测中心 版权所有

未经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引用与转载本网站任何信息

技术支持:载驰科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