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转发河北省教育厅《关于公布2022年省级研究生示范课程和专业学位教学案例(库)立项建设项目的通知》和《关于公布2022年省级研究生创新资助项目的通知》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22-03-04 浏览次数:0次
各研究生培养单位、各项目负责人:
现将河北省教育厅《关于公布2022年省级研究生示范课程和专业学位教学案例(库)立项建设项目的通知》和《关于公布2022年省级研究生创新资助项目的通知》发给大家,并将公海会员关于立项建设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各项目负责人需进一步完善创新资助项目的实施方案,并为项目开展提供良好的条件保障;无特殊情况不允许更换项目负责人。
二、各项目负责人要严格遵守项目经费使用规定,做好经费管理。各项目负责人的经费使用要合规合理,切实见成效,不得以任何形式变相支出、违规使用经费。
三、各项目负责人应按期完成项目的中期、结项、验收等工作。
四、所有资助项目将进行省级、校级动态管理,对于建设进度缓慢、建设效果不明显、经费使用不当的,将责令限期整改,未达到整改要求的,将予以撤项并追回资助资金。
附件一:关于公布2022年省级研究生示范课程和专业学位教学案例(库)立项建设项目的通知.pdf
附件二:关于公布2022年省级研究生创新资助项目的通知.pdf